一、项目编号:JH25-211005-00001
******服务中心机关食堂肉类和鱼采购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服务中心机关食堂肉类和鱼采购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阳市太子河区祁家镇繁荣综合商店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祁家镇小祁家村
中标(成交)金额:98(%)
评审总得分:84.7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服务中心机关食堂肉类和鱼采购服务项目
服务类 ******服务中心机关食堂肉类和鱼采购服务项目(C******其他服务) ******服务中心机关食堂肉类和鱼采购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中心机关食堂肉类和鱼采购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标准: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及条件:按月以实际发生量按实结算。 产品结算价格:以辽阳市弓长岭区旺角超市、每日多超市同种商品的成交价格为平均价。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标准、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验收程序: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采购人需求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卫生法》相关规定,确保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所供产品质量为同类产品中一类以上产品,必须确保每日或每批次提供的食材经过相关检验检疫。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的食材导致食物安全事故发生,供应商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供货价格为采购人指定目的地交货价。主要包含:产品成本、包装配送运输、仓储、保险、装卸、退换、雇员费用、质保期售后服务、发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中标人需要充分考虑在本项目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风险和相关费用。 供货食品、数量及供货时间以采购人提前通知的数量为准。采购人有权对供货清单作适当修改调整或对食品数量作适量增加或减少。 中标单位除不可抗力,不得因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单位。因中标单位原因延误交货时间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货物品种及产地、包装、规格和重量等,严格按采购人要求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对不易购买、暂时短缺或产品厂家包装升级的品种,经采购人同意,可由中标人通过其它途径采购或使用指定替代品替换。 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每件包装需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采购人有权进行不定期检查,中标单位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 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群、纪素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服务中心机关食堂肉类和鱼采购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计算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4,4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服务中心
地址: 辽阳市弓长岭区雷锋街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辽阳市文圣区观澜丽景小区门市16-49号网点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洪军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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