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县中心城区热电联产规划(2024—2035年)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概况
2013年,辽阳县发改局组织修编了《辽阳县城市热电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年),并取得辽宁省发展改革委的批复。规划期限为2013年—2030年。该规划设置一个供热区,即规划区中心城区区划范围。现《辽阳县城市热电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年)还处于有效期内,但是由于热电规划的扩建方案已经不能满足辽阳县城市建设发展得需要和国家相关能源政策要求,现状3台58MW热水锅炉存在使用年限较长,热效率低、出力不足、环保超低排放改造困难等诸多问题。为了实现辽阳县中心城区清洁供热,通过上大压小、高效率替代低效率锅炉、能源梯级利用、合理利用钢铁企业的工业余热,通过辽阳县中心城区热电联产规划,扩建宏达热电1台240t/h高温高压蒸汽锅炉,1台50MW背压汽轮发电供热机组,************有限公司五等五家工业余热回收利用,充分利用工业余热,替代3台58MW热水锅炉,使辽阳县中心城区全面实现热电联产与工业余热联合供热为主、清洁能源供热为辅的供热格局。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改革局
联系人:刘蕾 联系电话:******
邮箱:lyxfgjzh @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公参调查表提交至建设单位。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改革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