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我公司遵照该项目环评报告表和辽市环文审发【2022】9号文件批复的要求进行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配套环保设施已全部竣工,现将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碎石和2万吨机制砂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辽阳市文圣区小屯镇冮官村
调试起止日期:2024年6月17日~2024年9月17日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
我公司承诺对上述公开信息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