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
因为无法联系你公司法人,2024年9月10日,我局通过网上公告的方式下发告知书,告知你公司,因你公司已不再开展培训业务,请你公司收到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出注销申请,如你公司未按要求提供注销资料申请注销,我局将予以公告终止经营,终止你公司经营备案资质。截至目前,你公司未向我局提出注销申请,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2号)》第十六条规定,以及你公司已终止经营超过30日的事实,我局将予以公告终止你公司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备案。
如有不清事项,请及时与文圣区交通运输局联系,联系电话:******。
特此告知
辽阳市文圣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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