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和平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备案。以沈和审批发改审字【2024】5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管理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和平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三标段-长白南路、三经街2段、扩宽长白内河排涝通道排水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市和平区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该项目为改建雨水管线,改建d=0.6米~3.0米雨水管线及附属设施共16041米,钢筋混凝土雨水暗渠共229米;新建一体化雨水泵站1座,泵站规模2m3/s;清扫疏通和平区雨水管线共23363米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保证金金额(万元) 210101TP************ 和平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三标段-长白南路、三经街2段、扩宽长白内河排涝通道排水改造工程 和平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三标段-长白南路、三经街2段、扩宽长白内河排涝通道排水改造工程 151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50.0 4.工期要求:2025年01月15日 开工至 2025年06月15日 竣工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
姓名: | 马鑫 | 姓名: | 马鑫 |
单位: | ******管理局 | 单位: | ******管理局 |
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职称: | 无 | 职称: | 无 |
招标人: | ******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A座20楼 | 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26号(402)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马鑫 | 联系人: | 姜威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异议联系人: | 姜威 | 异议联系人电话: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