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教职工2025年体检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05610 ******学院教职工2025年体检项目(二次) 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1000 采购需求:查看★一、服务内容
1、约有2502名教职工参加体检,平均每人1000元,体检费用预算为250.2万元,由于教职工人数和个人原因,参检人数会有变化,最后按实际参检人数结算。
2、根据体检项目的针对性,并从关爱女教职工的角度,将教职工按性别和年龄分为四个组别参检:
(1)一组(40岁以上男,含40岁):
参检项目: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肿瘤筛查、空腹血糖、血脂、血尿酸、尿常规、心电图12导联、肝胆脾胰彩色多普勒超声、双肾膀胱前列腺超声、肺CT平扫。
(2)二组(40岁以下男):
参检项目: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肿瘤筛查、空腹血糖、血脂、血尿酸、尿常规、心电图12导联、肝胆脾胰彩色多普勒超声、双肾膀胱前列腺超声、胸部正侧位(DR)。
(3)三组(40岁以上女,含40岁):
参检项目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肿瘤筛查、空腹血糖、血脂、血尿酸、尿常规、心电图12导联、肝胆脾胰彩色多普勒超声、双肾输尿管膀胱超声、肺CT平扫、盆腔彩超、乳腺彩超。
(4)四组(40岁以下女):
参检项目: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肿瘤筛查、空腹血糖、血脂、血尿酸、尿常规、心电图12导联、肝胆脾胰彩色多普勒超声、双肾输尿管膀胱超声、胸部正侧位(DR)、盆腔彩超、乳腺彩超。
★二、在体检场所范围内须有清晰准确的体检引导标志牌及体检导诊员。
★三、供应商投入的彩色超声仪器不得少于8台,CT 1台,DR1台。
★四、供应商投入的医护人员不少于30名(需提供承诺函)。
★五、体检中发现特殊情况时,如检出急性传染病、恶性肿瘤等应立即通知采购人。须免费向体检人提供CT胶片。对当场发觉可疑有误的病例要免费对其进行复查,并将复查名单及内容通知其体检人及采购人。
★六、体检完毕提供团队体检数据汇总分析并给予专业建议。
★七、根据采购人需要,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选派相关专家、教授为采购人举办不少于两期的健康知识讲座。
★八、供应商未按服务项目要求完成或完成不彻底,须按要求重新安排体检。
★九、在体检过程中有怀疑病情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增加完成一些额外体检项目,投标人应予以支持,额外体检的项目所需费用由体检人另行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一年,如甲方对服务成果满意,在合同金额服务条款不变的前提下,双方可自愿续签一至两年,累计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8日16时00分至2025年04月08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4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相关要求。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供应商可自行在本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将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学院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银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号:************4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晓琳、王琦、孙庆超 电 话:******